2014年北京昌平区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320人公告(2)
2.一般检查岗: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危险化学品、电气、机械、建筑等专业知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资格证书的,或在我区镇、街(园区)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且时间满二年以上的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2)基本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能对检查情况进行一般性电子化文字处理;
(3)年龄:男,48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3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
三、聘用形式
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区安全监管局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人均工资水平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85%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获得安全生产相应资格证书的,每月给予一定的职称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6日-9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昌平区委党校大礼堂。地址:昌平区北环东路(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往东约200米)。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