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招聘172人公告(4)
(二)专业素质考核测试
专业素质考核测试由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红河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规程》负责制定《专业素质考核测试方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依据《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方案》组织实施。
六、资格复审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总分为15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二)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专业素质考核测试的,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内容。主要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2、专业素质考核测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1:30
地点:红河州行政中心政府大楼B420室
(四)资格复审递补
若有考生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岗位笔试或考核测试成绩,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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