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通州区招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员165公告(3)
(三)体检
入围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面试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于11月中旬通过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 )、通州区东部人才网(http://www.bjdbrc.com/ )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jj.bjtzh.gov.cn/)另行公布。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每人需提交两份政审材料,一份应由被政审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出具;一份应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 )、通州区东部人才网(http://www.bjdbrc.com/ )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jj.bjtzh.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培训取证
招录人员初步确定后,参加全市统一的取证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考核合格的,将签订劳动合同统一颁发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检查证。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未通过的,将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新招录的专职安全员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上岗。
四、履行录用程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对考核合格获得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检查证的人员,由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劳务派遣企业与所招聘的专职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京政办发〔2014〕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专职安全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2013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5%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