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潍坊高密市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将报考者本人参加2014年山东省公安类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作为本次报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名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为4分钟,答题时间为4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3)面试时间:2014年9月4日下午;
(4)面试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5)面试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体检、考核合格,经研究批准后一并聘用。
4、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其要求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