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安顺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五、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应聘职位,各应聘人员参加知识与能力测试。
知识与能力测试通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进行。由各用人部门及学院人事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举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试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文字表达、公文处理等)。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各用人部门按要求组织和安排。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知识面、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等内容。
面试时间:由学院人事处协同用人及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组织和安排。
3、成绩
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占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成绩的60%。
测试结束后,各部门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到人事处,经学院招考领导小组综合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讨论决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应聘人员测试综合成绩达不到岗位要求,部分岗位可以空缺,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考试成绩,少数岗位职数和专业可作适当调整。
六、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及《关于修订<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10〕18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有传染病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通过调阅档案、外调或函调等方式考核被考核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截至2014年10月20日未能提供政审材料、档案等相关手续材料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淘汰,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报名及知识与能力测试情况,结合双方意愿进行调剂聘用。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党委或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取消应聘者的拟聘用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