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青白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3)
(五)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10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交给青白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85号人力资源市场17号窗口)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8日(星期六),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4年9月30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10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10月29日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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