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湄潭县公安局招考特(巡)警大队辅警公告(2)
(三)报名条件: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学历证明:须提供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的相应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农村退伍军人须提供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经湄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程序: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二)要求:
1、体能测试:测试时间2014年9月16日,测试科目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测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2014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面试;面试合格者参加笔试。
3、笔试:2014年9月18日笔试以拟从事工作相关知识统一命题进行。
4、体检:2014年9月21日全天体检,体检费自理。
5、政治审查:2014年9月22日至9月23日政审。
6、公示:201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公示。
7、录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拟录用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七、管理和待遇
(一)提供食宿、军事化管理、分年考核、一年一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违规违纪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
(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职工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
(四)辅警队员在特(巡)警大队工作至40周岁的,由县公安局协调到保安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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