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彭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4)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与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派遣到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成绩及聘用公示网址:http://www.xinquanxin.com/请应聘人员自助查询。
2014年9月1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