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南充仪陇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提档函,请考生自主到县委组织部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到县委组织部(综干股)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乡镇(见附件1)。
七、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被聘人员的流动管理按《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仪人社发〔2014〕125号)执行。
八、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17-2226678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515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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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2014年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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