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南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水管单位水管员(2)
四、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聘用审批时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
五、工资社保待遇
水管员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交部分),按规定参加从业人员5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拨款解决。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陵水生源是指在陵水县就读中小学,且毕业的考生。
(五)招聘专业条件按《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日。
附件:1、2014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水管单位水管员岗位职数及报考条件一览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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