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交响乐团招聘公告(2)
(二)考试
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现场表演奏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现场表演(演奏)以及专业知识问答等分别按照70%、30%计入总成绩。
1、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演奏员岗位现场表演(演奏)考试内容:
(1)自备曲目(古典曲目和现代曲目各一首);
(2)现场视谱演奏
2、打击乐演奏员岗位现场表演(演奏)考试内容:
(1)定音鼓、小军鼓(必考)
(2)木琴、马林巴、钢琴(选考)
(3)现场视谱演奏
3、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测应聘者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等。
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现场表演、演奏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so.org,“乐团动态”);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t.gov.cn,“招聘信息”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 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2196、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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