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沿海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招聘公告(2)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入围体检。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总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