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人社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37人公告(2)
(四)报名约定事项
1.报考范围规定为“长宁县”是指下列情形中的一种: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长宁县辖区范围内的。
二是高校就读的长宁县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长宁县的)。户口尚未迁入长宁县的考生还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
2.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此次考试仅笔试,不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劳动保障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劳动保障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就业与劳动保障工作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内容。
4.《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通过综合测试、分析和评价,着重考核应试者的心理健康、个性特征、职业倾向和发展潜力等与招聘岗位需求的匹配程度。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劳动保障知识》×60%+《职业能力测试》×40%。
6.笔试各科成绩折算加总后统一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查分
申请查分的考生,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受理查分申请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后5天之内,逾期不予受理。
五、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劳动保障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不合格的不聘用。
(二)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调查报考者单位(学校、群众)对其评价,对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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