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嘉兴海盐县事业单位招聘69人公告(2)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速录员、食品检验员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县文化馆的乡镇文化指导员职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由主管部门在县人力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两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4、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其中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员职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发放《聘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7、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至海盐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到海盐县公务员管理科和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2日一天(08:30—16: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海盐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原街道天宁寺路8号)。
3、报名手续:
请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2),认真如实填写后粘贴照片。
考生按所报考职位的要求,持相关材料[报名表、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执(职)业(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退役士兵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按生源地报考的,还须提供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有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高中、初中毕业证书)。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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