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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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属于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开发业务,因工作需要,需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
一、原则和办法
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竞争择优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和品行;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
3、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熟悉会计报表的处理,会计法规和税法;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财务软件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报名及参考人数达到3名以上(含3名)的才能参考,少于3名将取消本职位招聘。
四、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相关专业知识、会计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等方面内容。
五、聘用与待遇
面试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后经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聘用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确定聘用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若继续留用,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续聘。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聘用期内可根据《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聘用单位可以解除与聘用者的聘用合同。
聘用期内待遇:基本工资贰仟元/每月,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规定执行。其中,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10月15日至23日,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财务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八楼810室)。
2、面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50-3011759、301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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