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外交部招录有关事宜
(四)其他情况:所获奖励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才艺竞赛等)和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三、考试、考察工作有关说明
(一)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2、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报考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相应语种外语水平测试。
上述语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二)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人选确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将根据录用计划中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
报考日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
进入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安排将在我部考录网页(http://www.fmprc.gov.cn/mfa_chn/wjb_602314/gbclc_603848)上公布。
2、时间、地点和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计划于2015年1月下旬在北京集中进行。
专业科目考试科目如下:
职位类别 |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考试科目 |
外交业务类 | 地区业务司 | 英语一 |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 英语测试(笔试)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英语二 | |||
英语三 | |||
英语四 | |||
英语五 | |||
英语六 | |||
英语七 | |||
*日语 |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 外语测试(笔试)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测试(笔试)均采用主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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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 | |||
*俄语 | |||
*西班牙语 | |||
*阿拉伯语 | |||
*德语 | |||
*朝鲜语 | |||
葡萄牙语 | |||
意大利语 | |||
越南语 | |||
泰语 | |||
行政技术类 | 行政司 | 建筑学 |
专业测试(笔试)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
工程管理 | |||
财务司 | 财会 | ||
投资经济 |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3、考试内容及测评目标:外交部专业科目考试重在考察考生从事外交工作所需具备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考试内容除了外语,还涵盖外交、国际政治、法律、经济、中文等各门类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外语考试从听、说、读、写、译五个方面全面考察考生的外语基础和实际运用能力。行政技术类职位专业测试主要考察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心理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能力、自我调节能力、情绪控制能力和承受压力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