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甪直镇淞南村招聘工作人员(2)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选比例不达1:3的,取消岗位招聘。
(四)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会议由党员、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结果当场公布。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数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与竞聘演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聘演讲人员名单。
(五)竞聘演讲
竞聘演讲主要考察履行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竞聘演讲评委由镇组织办等相关部门代表、淞南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并按照40%:40%:20%的评分权重进行无记名投票(竞聘演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竞聘演讲成绩高低、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结果现场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竞聘演讲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德、群众公认程度、生活作风等。对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村公开栏等地方予以公示7天,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待遇根据考核情况,按照“第一年总收入4万左右、第二年总收入5万左右,第三年参照同等岗位工资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2、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拉票、请吃请托评委等行为,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评委应避免与应聘人员接触,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评委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与应聘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等不得担任评委及参与招聘具体工作。
(二)对于公开招聘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村负责人检举,也可向镇组织办、纪检办检举、申诉。对查实违反有关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布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