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长宁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长宁县政务中心二楼),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一)报名。
1.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各项内容。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操作技能测试费80元/人,领取操作技能测试通知单。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中的复核和拟聘人员确认审核等。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约定事项。
报考范围规定为“宜宾市”的,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止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在宜宾市各区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了基本人事代理和户籍挂靠代理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区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四、考试
考试包括操作技能测试和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开考比例为1:3。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
(一)操作技能测试。
操作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测试标准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执行。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操作技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操作技能测试通知单。
考生须在操作技能测试当天持本人操作技能测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操作技能测试。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和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二)笔试。
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笔试。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须于2014年11月7日到达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长宁县政务中心二楼)进行资格确认,缴纳笔试费50元/人,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一科,考试范围以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知识》考试大纲(2012年修订版)为准,考试大纲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下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在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参加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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