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凉山甘洛县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公告(2)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专业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临床医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外科学》、《内科学》、《诊断学》(大专教材);
(2)护理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外科学护理》、《内科学护理》、《护理学基础》(大专教材)。
(三)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审核加分。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
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折合分与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加分之和。
考生的笔试成绩于考生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洛县老政府外公示栏和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果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11月7日。
体检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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