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深圳宝安区教育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837名公告(2)
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在职学历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非深户籍人员,不管岗位户籍条件标注为“市内”还是“市内外”,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如:某岗位户籍要求为市内外,岗位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不限,专业均为法学,则报考该岗位的市内户籍考生(含视同深圳户籍人员)有法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市外户籍人员除此以外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请认真对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资格审查时将严格按照《专业目录》审核考生所报专业。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3年10月27日之后出生)。
6.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教育系统岗位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为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后的名称,如有疑问详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3)。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45元/科(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4),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
2.报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10:00至11月3日17:00。
2014年11月19日16:00至11月21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划定。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和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和护理类均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
3.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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