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保卫处副处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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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保卫处副处长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招聘保卫处副处长2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 位 |
人 数 |
岗位职责 |
任 职 基 本 条 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
保卫处 副处长 (一) |
1 |
1.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有关措施; 2.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校内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 3.负责学校集体户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中共党员;硕士(含)以上学位;具有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热爱高校保卫工作,熟悉治安、消防保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4.爱岗敬业,全职到岗。 |
保卫处 副处长 (二) |
1 |
1.负责学校政保工作;完善和落实学校政保工作的有关措施; 2.负责学校政保信息队伍建设,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妥善处置; 3.做好校内大型活动、重要活动安全保卫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 4.落实技防措施,加强校内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技防的防控作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中共党员;硕士(含)以上学位;具有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热爱高校保卫工作,熟悉政保和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5.爱岗敬业,全职到岗。 |
二、选聘程序及方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三、应聘报名
可以个人申请、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应聘者,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保卫处副处长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14年11月17日止
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702室)
联 系 人:吴映强 陈中润
电子邮件:sjtuzzb@sjtu.edu.cn
咨询电话:+86-21-34206208、34206258
传 真:+86-21-34206218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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