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遂宁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7人公告(3)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 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14年11月29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负。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即《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3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安居区人社局考试中心,以便审查:(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5.成绩公布及查询:笔试总成绩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由于《综合知识》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或《专业知识》申请查分的,应于2014年12月4日至12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安居区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查分情况有变的,将于2014年12月8日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 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 +政策性加分)×7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3、审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报考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验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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