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垫江县城区中学公开招聘应届免费师范生教师61人(2)
(三)招聘方式:由垫江县人社局、县教委组织相关学校到西南大学进行现场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考核采取现场教师基本技能展示、专业学科测试、课堂教学片断试讲或教材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招聘相关手续:免费师范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应聘材料。
(五)根据考核成绩对应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现场确定的拟聘人员当日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应聘者自带《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应盖好校方公章)。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结合岗位用人实际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教委对其资格、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在校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免费师范生于2015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交县教委人事科,个人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县教委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是选拔优秀人才从教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社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军(垫江人力社保局)电话:74513781
王方彬(垫江教委)电话:745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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