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地区报名确认须知
4、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三个月内(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县人事考试中心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
(六)特别注意:
1、考生在网上确认时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2、只成功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但未成功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报名确认无效。
四、以下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11月5日—6日(9:00-16:00)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10号窗口(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咨询电话:12333)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一)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三)姓名中有明显错别字(生僻字不予修改)或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数字有误需更改的报考人员;
具体程序:
1、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考生须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完成上传本人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和缴费手续,缴费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确认本人信息、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并上传本人照片。
(2)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
(3)持《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减免费用的有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