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10人(2)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7)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博士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招收岗位:教学与管理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享受待遇标准
1、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实行不少于六个月的入警培训。
2、硕士毕业生,任命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博士毕业生,任命正营职警官,授予武警少校警衔。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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