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人(2)
三、接收数量和专业
2015年我省公安警卫部队拟接收地方院校毕业生4名(男生),专业分别是: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信息与计算机科学1人、会计学专业1人、法学专业1人。
四、基本待遇
入伍后,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接收的毕业生,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在转现役前,毕业生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五、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禁止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一横路60号 海南省警卫局政治部
邮政编码:570203
联 系 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0898-36580020
邮 箱:hnjwjzs2015@tom.com
投递简历必须包含的材料:
1、请考生在本简章附件中下载《海南省警卫局2015接收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按照表格要求填报个人真实信息,粘贴个人照片。
2、新生录取名册(联系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复印件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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