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3人(3)
(二)考查选拔
1、体检。集中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
2、心理测查、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
3、面试。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合格的大学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政审。对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毕业生进行政审,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5、签订《协议书》。考试、考查选拔结束后,总队与拟接收入警的大学生草签接收入警《协议书》。
6、审档。提取学生档案,参加公安部集中审档。
考查通过的大学生参加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组织的不少于6个月的集中训练。集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边防总队统一办理转现役手续。
六、分配去向
招收岗位均为基层一线边防检查岗位。大学生接收入警后,必须服从分配;分配到基层部队,必须安心服役,勤奋工作,5年内个人不得提出转业、调动申请。
七、享受待遇标准
1、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入警的大学生一律实行不少于一年的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2、培训合格的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上尉警衔;本科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4、入伍满2年、现实表现好、志愿长期在部队工作的大学生干部,鼓励和支持继续学习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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