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招聘教师50人公告(3)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在征得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2014年下半年温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其他类别的毕业生应在原件校验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2013、2014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
(三)面试(含业务考核)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3.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解题能力测试、无学生试讲及答辩。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
7.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将于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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