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退役士兵5人公告(2)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考核加分。考核加分以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没有档案材料的一律不另行调查,并按以下计算:
1、军龄。根据在部队服役年限给予加分(军龄时间自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每满一年加2分。
2、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称号的加3分,荣立三等功的加8分,荣立二等功的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加30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40分。其中,个人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的认定,以档案中奖励登记表为依据,三等功以上的认定,除档案中有奖励登记表外,须同时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报(立功通知书)、立功喜报。奖励分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3、伤残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伤残等级的,分别加15分、10分、7分、5分。
4、其他加分。烈士子女、因战因公被评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军人子女,加20分。
5、扣分。在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扣减2分、4分、6分、8分。
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不予赋分,情节恶劣的取消安置资格。
考核加分在报名地点和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对本人考核分数如有异议,须在笔试前向审查小组提出,由审查小组进行认定,笔试后再提出加分要求的,不予认定。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科技常识、中文及写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省民政厅《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计分暂行规定》(鲁民〔2014〕21号)有关要求,文化考试、档案考核实际得分各按50%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转业士官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50%权重计入)+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50%权重计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50%权重计入):以所有转业士官中笔试分数最高者为50分,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50%权重计入):以所有转业士官中考核分数最高者为50分,其他人员的考核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2、城镇初级士官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50%权重计入)+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50%权重计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50%权重计入):以所有城镇初级士官中笔试分数最高者为50分,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50%权重计入):以所有城镇初级士官中考核分数最高者为50分,其他人员的考核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3、成绩公示。考试考核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初定于12月17日之前)。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转业士官和城镇初级士官的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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