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0人公告(2)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院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有关证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和经单位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报名表,参加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
七、考试考核
(一)初试(分值100分)
1.应聘教师岗位且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试讲。
试讲内容由学院通知为准。试讲时间30-45分钟。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2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
2.应聘辅导员和干事岗位且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笔试。
笔试题目由学院拟定。笔试时间10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2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答辩。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考生回答及才艺展示等。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初试、面试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非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费用:考试科目每科50元。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初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面试且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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