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塔里木大学招聘辅导员6人公告(2)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报名现场确认,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或视为自动放弃初审资格。
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缓交,但须提供由学院或研究生处盖章的大学成绩单)、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⑶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⑷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少数民族MHK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学生处组织,采取形式审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的人选。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考试由人事处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等形式进行,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笔试均为汉语试卷。
1.笔试
笔试由人事处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科目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分值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常识、逻辑分析等;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卷面分值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主要内容包括: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②时事政治;③大学生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学生组织、文化活动、党团活动);④民族宗教政策(反对三股势力、防范宗教渗透)。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成绩×30%,6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拟定于12月22日进行,12月18日考生到人事处(行政楼218室)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领。
2.面试
面试由人事处、学生处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文体特长,时限8分钟,分自我介绍(1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考生答辩(5分钟)等形式进行,考生需向考官提交不少于10份的个人简历(格式可参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限一张A4纸)。面试前,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官组,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24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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