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瑞安市招聘25名公办教师公告(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现场,日期定于2014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场地由浙江师范大学安排。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瑞安市参加201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自行在网站下载填写),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以“院、校、省优秀毕业生”资格报考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当年度评选通知(当年未发布评选通知的则提供上年度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及符合评选条件的证明材料、学校推荐证明(以上材料须由学校签章有效)。
现场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的,须于2014年12月17日前提交到瑞安市教育局政工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77-65895851。
(三)考试、签订拟聘用协议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初定于2014年12月20日,考点设在浙江省瑞安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办法
考试分专业笔试和教师基本素养面试两部分。
笔试采用撰写教案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0分钟,按专业分组进行评分。主要考查学科知识掌握、理解、运用,课堂教学基本能力,逻辑思维,语言文字表述能力等。
教师基本素养面试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包括问题阐述和现场答辩,重点考查职业道德修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逻辑思维、专业思想、仪表仪态、班级管理和运用教育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并与招聘学校签订拟聘用协议。考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拟聘用协议,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