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浙江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招聘51名公告(2)
三、选调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选调、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但招聘单位有此要求的除外)。
3.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但招聘单位有此要求的除外)。
4.身体健康, 年龄要求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在职在编教师须具有中学高级职称。
6、所有在职在编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三)夫妻分居;(四)随军调动;(五)杭州市辖区范围内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六)具有中学高级职称。
7.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有选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等条件。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15、16日共计3天(8:30-11:00;13:30-16:30)。本次选调、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五、考试
招聘单位可在接受报名者时进行面谈,可根据面谈及报名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评分,确定报名者是否进入下一轮考试。
考试主要是面试,是否笔试由选调、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数自行决定。面试以试讲、说课、上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方案由选调、招聘单位制定并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或书面告知应聘者。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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