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2人公告(2)
(二)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历届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6 日上午10:00-11:30。各岗位考试科目(或内容)详见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nszy.com,“招贤纳才”的“公告公示”栏目)。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方案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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