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教师42人公告(西北考点)(4)
招聘学科人数小于5名(含),按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学科人数大于6名(含),按1︰(2χ+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χ代表招聘学科拟招聘人数),若笔试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若同一学科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事宜于1月11日17︰30前在香洲教育网公布。
【注】不参加笔试者或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月12日(9︰00-11︰00)。
2.资格复审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以复审公告为准)。
【注】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各学科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于1月12日15︰00前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1月12日17︰00。
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于1月12日23︰30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板书能力、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教师基本素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3日-14日,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若应聘同一学科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同时确定为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现场公布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初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初定为拟聘人员。不愿意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如公示、体检或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拟递补人员暂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体检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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