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惠东县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2)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31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惠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路88号),联系电话:8812198。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自毕业生毕业报到之日算起,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应符合专业代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6、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和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对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取消拟聘资格。
7、惠东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辞职、辞退人员不得报名。
8、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3、按《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排名。
4、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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