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郫县公安局巡警队招募辅警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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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四川成都郫县公安局巡警队招募辅警30人公告
现有郫县公安局巡警队犀浦分队面向我院招聘辅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30名(男性)
2、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2)年满18周岁;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武警以及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4)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1、工作职责
(1)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3)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做好常态化战备值班;
(4)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2、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辅警身份为犀浦巡警分队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为1200元/月);
(2)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考核奖、执勤值班补贴、年终目标奖构成,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转正,除开劳动法规定购买的各项保险以及社保之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
(3)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其中:便衣警察岗位、快速反应岗位另有特殊岗位,快速反应岗位要求身高1.75米以上。
3、其它待遇
(1)辅警管理参照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定期开展常规化训练及培训;
(2)单位统一提供食宿(免费);
(3)统一配备辅警制服。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方式
1、合同签订:由犀浦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2、应聘者被聘用后,由郫县公安局巡警队犀浦分队负责日常管理训练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实施封闭式管理,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请有意愿的毕业生到各系报名,积极参加招聘。
招生就业处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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