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招聘教师51人公告(2)
2、考试。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5年2月8 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5年2月11日下午1:00—6:00。
(2)考试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中学(梅县新县城)五十周年纪念大楼。
(3)考试方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4)笔试、面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考试不指定用书。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体检:考试结束后,拟聘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4、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5、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梅县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2015年3月2日至5日持就业协议与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弃权处理,其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2015年7月拟聘用人员持报到证、大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与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
6、工作待遇:
聘用教师为梅县区正编教师,学校为教师在食宿方面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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