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7公告(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招聘岗位表中教师岗(岗位代码1-6)的招聘考试方式为:①试讲; ②面试;
试讲:重点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知识把握情况以及课堂驾驭能力,具体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教师岗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说课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二)招聘岗位表中非教师岗(岗位代码7-9)的招聘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
笔试:专业笔试由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出卷。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面试: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非教师岗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公告中说明,并不得歧视残疾人)。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
联 系 人: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