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玉溪一中语文、历史教师招聘3人公告(2)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应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2、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采取专业水平测试、面试、试讲三种形式结合进行,三部分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水平测试、面试、试讲在考核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为3:2:5,,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50%。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9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递交、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到玉溪一中行政办公室,即可完成报名。邮寄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21号玉溪一中行政办公室(邮编:653100);E-mail地址:yxyzzp@126.com;联系电话:0877-2024038。
应聘材料中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课程成绩表等复印件以及生活照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和人员筛选,确定进入专业水平测试人员名单。
2、专业水平测试。符合招聘条件和具备相应资格的应聘者分岗位按不低于1:5的比例进入专业水平测试。
3、面试。应聘者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低以1:4的比例进入面试。
4、试讲。应聘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进入试讲。
具体考核时间待确定后公布在玉溪一中校园网上(www.yxyz.
net.cn),考核地点在玉溪一中校内。
5、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
6、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生按考核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7、考察。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真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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