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嘉兴高级中学赴华东师范大学招聘2名教师公告(3)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嘉兴高级中学赴华师大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或教师资格证;
(5)各类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单、教育实习成绩单、自荐书等。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学校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的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试教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试教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对象。试教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试教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试教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备课时间为1小时,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进入面试、试教候考室均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以备验证。
(三)体检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试教合格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若出现试教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递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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