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象山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2)
(二)考试
1、具体考试方式及范围详见附件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需进行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该职位考生最高得分×75%。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需进行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其中,审批监管、规划管理、旅游规划管理及旅游管理等4个职位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按1:3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
2、在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2014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程序执行。
2、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及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参照2014年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
(五)公示与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2、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