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200人公告(2)
四、选调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1月4日9时—1月15日16时。
网址:www.zjks.com(浙江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015年1月5日9时—1月15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和超过1:20比例的职位。每2小时系统自动更新数据。报考人员(含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根据实际,更改报考职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1月5日9时—1月16日16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3、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1月15日16时—1月18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时间:2015年1月28日9时—1月30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下载打印《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5年1月31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地点:北京市、杭州市(考生报名时选择)。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各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 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考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及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者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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