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招聘4人公告(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2014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3日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13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漓江景区工委管委筹委会二楼办公室(依仁路14号)。联系电话:0773-2888109。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现场填写《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2014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考生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考生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核对,报考者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社部门共同核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会同桂林漓江景区工委管委工作人员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战略发展处2014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者。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报名、面试费
(四)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
(四)本次公开招聘桂林漓江景区工委管委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社会上的各种面试培训活动均与桂林漓江景区工委管委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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