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大学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第三期)(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
岗位表一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岗位表二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附属医院按此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分别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www.jdfy.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岗位一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岗位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5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网上公告(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或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测试等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等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1-88780061 85026873(医院)
联系人:宋老师、孙老师、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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