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佳木斯市第一中学心理教师招聘公告(2)
六、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市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人员填写《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市人社局发放《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七、待遇
凡录取到我市任教的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序。
八、说明
此次招录学校均为佳木斯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佳木斯市教育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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