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亳州谯城区招聘15名城管执法人员公告(2)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谯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谯城区民政局负责,统一在亳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月26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28日16:00前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5年1月29日至1月30日期间,到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亳州市新华南路1号劳动大楼,联系电话:0558—5533605)。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了确保聘用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30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2月7日。
上午:8:00—9:30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申论》;
(2)笔试内容:城管执法带队协管员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满分各100分。
城管执法信息化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满分各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
报考人员可于2月5日至 2月6日从亳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谯城区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退伍军人实行加分政策,其中,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笔试成绩增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荣立“二等功”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上述人员于2015年2月9日,携带相关证书到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申报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谯城区政府网、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相应增加。
(3)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与《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6:4的比例,《职业能力测试》与《申论》5:5的比例计算。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谯城区政府网、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名单在谯城区政府网、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于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按其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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