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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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乐市组办〔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同意,决定从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招聘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五通桥区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填报信息和提供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一式4份),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考核
考核方案由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任职村(社区)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上报省、市审批后,在五通桥区人才网、五通桥组工网和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七、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凭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八、纪律与监督
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激励大学生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事宜,由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0833-3356166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二)监督电话
五通桥区纪委(监察局):0833-3355000
中共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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