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通海安高级中学教师招聘6人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方式和内容:闭卷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占80%)。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2015年 2月 11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教育网站、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站公示笔试人员成绩及取得技能测试资格人员名单。
(二)技能测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和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技能测试),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
2.形式和内容: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3.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面试
1.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视为弃考。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2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并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教育网站、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站公示。体检由海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教育网站、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县教育局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拟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在公示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分高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结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