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罗定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招聘13人公告
二、报考岗位规定和相关薪酬待遇
(一)报考岗位规定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考核、聘用资格。
2.如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或合法有效凭据)方可报考。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4.基层管理站的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初次聘期5年(含一年试用期),在聘期间享受报考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监督管理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招聘原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陈定三副书记为组长,廖云、黄小涧、何文通、梁国健为副组长,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和市气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定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招聘的政策、原则、程序公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范围、内容及考核方式公开;考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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